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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深耕起飛申請問與答

1.如何申請獎助金、申請時間 ?

符合深耕起飛獎勵辦法8大類身分別,即可直接申請(申請時附上身分證明)
身分須在學且為大學部或繳交全額學雜費之碩士班(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今年度申請學期 : 112
-2 與 113-1 (12月只有半個月)

各項獎勵金申請截止時間,請至 [截止時間] 頁面注意公告日期 *逾時不收件喔​

2.申請表格與課程記錄單注意事項
申請表格請至 [申請下載] 自行下載後填寫,請勿使用Google表件操作

每月各別申請繳交時:一份申請表A或B+當月份的課程記錄單)
申請表格請自行確認勾選 / 填寫上課時數 / 簽名

各項獎助學金結算日期,會與A項截止日期一同總結,呈報審查會議

3.多元學習輔導課程 ?
指的是校內系上或各單位辦的*無學分)課程、講座、活動、讀書會⋯等
全程確實參與後,拿紀錄單請開課單位蓋認證章(
如第5項說明)

4.A項-多元學習輔導助學金上課時數 ?
每月申請最高20小時 (若同學們本月份只上6hr就是補助6hr,以此類推)

5.A項三大面項(學習面、生活面、職涯面)上課時數認證
.每個月申請均需達到二項以上的面向,才符合A項申請門檻。

.A項於參與後填寫學習記錄單請開課單位蓋課程認證章​,並加註承辦人小章
 
6.如何申請B項-學業成績進步獎勵金、C項-學業成績優秀獎勵金 ?

可同時申請這兩項獎勵金

必須在成績單的學期參與 [A項-多元學習輔導助學金] 的上課時數累計達20小時

7.申請 [專業證照獎勵金] 注意事項
每學期限申請補助一次,同一證照類別必須跨學期申請(例如:語言檢定是同類)
必須有到考證明證書/成績單

8.獎勵金申請通過後 [匯款時間] 為何 ?

.獎勵金均經過審查委員審議,審查時間會跟著A項截止日後一至二周內審查完成。

.審查會議後進入匯款作業,匯款作業約為A項截止日後一個半月內完成。

範例印章1.png
圖片1.png

 申 請 對 象
【 辦法所稱起飛學生,係指在學大學部及繳交全額學雜費之碩士班(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

  • 低收入戶學生:
    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標準,具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 中低收入戶學生:
    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入戶標準,具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中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學生本人或其父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身心障礙者定義,並領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身心障礙證明者。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特殊境遇家庭標準,具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文件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 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
    符合原住民身分法之原住民身分,於戶口名簿或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載明原住民籍。

     

  •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生活助學金/共同助學金):
    於提出申請之當學期或前一學期,已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通過領取助學金或生活助學金者。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學生:
    變故事由以最近三個月內發生者,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家庭遭逢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者,經由導師或輔導老師評估,認定確有救助之需要者,為其開立導師輔導起飛轉介表後,具六個月申請資格。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持有孕婦健康手冊或戶籍謄本紀錄載明扶養未滿3歲子女,且家庭最近一年稅務機關(國稅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綜合所得稅率核定未達12%者。

獎勵/補助金內容

  • A. 多元學習輔導助學金:
    起飛學生參與校內各單位舉辦正常修課以外之專業輔導課程、服務學習課程及職涯培訓課程等多元輔導課程後,將紀錄單交由承辦單位核章認證。
    採逐月申請,每月最高以 20 小時、每小時於 200 至 300 元新台幣額度內核給。

     

  • B. 學業成績進步獎勵金:
    同一學期內累計參與第一項所定專業輔導課程達 20 小時,
    A. 班級排名較前一學期進步 5 - 9 名,於 2,000 至 3,000 元 額度內核給。
    B. 班級排名較前一學期進步 10 名以上者,於 3,000 至 5,000 元 額度內核給。

     

  • C. 學業成績優秀獎勵金:
    同一學期內累計參與第一項所定專業輔導課程達 20 小時,

    A. 班級排名前 30%排前10名者,於 5,000 至 10,000 元 額度內核給。
    B. 班級排名前 15%
    前5名者,於 10,000 至 20,000 元 額度內核給。

  • D. 專業技能暨證照報名費補助金:
    每學期申請一次,上下學期
    需不同類別的獎勵金完成檢定考試後得以申請,報名費補助金以實報實銷為原則,最高以 8,000 元為限
     

  • E. 專業技能暨證照獎勵金:
    每學期申請一次,上下學期需不同類別的獎勵金,完成檢定考試後通過專業技能檢定或證照者,經審查可獲得通過獎勵金。

     

  • F. 成功媒合就業獎勵金:
    應屆畢業或延畢之起飛學生於參與本校各單位舉辦之校園徵才等就業媒合活動後,以實際媒合就業成功日期為準,每學期申請一次,依每年經費狀況限定名額,經推動小組審議後擇優核給,最高以 5,000 元為限

  • G. 安心向學助學金:
    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本國籍學生比率與參加本校大學申請入學及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考試規劃補助項目,支持其出席面試相關交通費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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